济南绕城高速济南连接线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及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济南市公路管理局委托济南市工程咨询院对“济南绕城高速济南连接线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现将拟建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拟建工程主线全长11.151公里(其中1.035公里搬倒井立交范围工程量计入京沪高速济南连接线工程)。路线起自燕山立交,沿二环东路设高架桥,上跨旅游路,经黄金山水郡楼盘西,设长隧道下穿老虎山,于搬倒井村南部预留搬倒井立交与规划京沪高速济南连接线交叉,在小岭村设简易上下匝道后继续南行,经大岭村西,在涝坡村北设互通立交与绕城高速南线联网。燕山立交(起点)至搬倒井立交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搬倒井立交至济南绕城高速南线段按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隧道暗挖段采用双洞分离的复合式衬砌结构,单洞隧道限界宽度为17.0米。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济南绕城高速济南连接线工程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建设影响到村民房屋动迁、拆迁和安置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群众对生活环境变化的不适风险;项目施工过程对周边交通产生影响的风险。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1.征地拆迁及补偿情况的防范措施
(1)征地补偿
永久占用的土地补偿与安置补助费标准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2]288号)分片区计取,同时结合《济南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238号政府令)的规定执行。补偿费用由当地政府管理和监督使用,专款专用,以有效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临时占地以租借方式取得使用权,按当年市场价格给予土地所有者适当的经济补偿。
(2)拆迁安置
拆迁补偿费标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2]288号)分片区计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关于济南等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8〕178号)的规定执行。拆迁房屋采用货币补偿或房屋重建方式;被拆迁居民采取货币安置、农业安置、养老保险安置方式。拆迁补偿、拆迁安置专项资金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直接兑付至被征地拆迁单位、个人的账户或由当地政府管理和监督使用,专款专用。
2.环境影响防范措施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执行,分阶段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方案,做到防治结合,改善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切实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制度,把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
项目在设计、施工阶段严格按照环保等相关部门提出的降低环境影响的措施执行;尽可能避免夜间施工,若有特殊情况需夜间施工的,加强与当地居民的沟通,取得其谅解;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保护周围环境;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设置声屏障、隔声窗等降噪措施;主要敏感点同时辅以限制车速、设禁鸣笛标志等措施。
四、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工作的单位:济南市工程咨询院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28666号1区7号楼
联系人:黄健 白泓
邮编:250002
电话:0531-82092203、82092237
电子邮箱: 82092203@163.com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等方式向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