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名称与概况
规划名称:济南市“十三五”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
规划概要:济南市“十三五”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立足于济南市交通运输发展的阶段特征,集中力量加快推进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四个交通”,努力构建公众便捷出行服务体系和现代货运与物流服务体系“两个体系”,着力提升行业依法监管服务水平“一个水平”等方面作为发展重点。
“十三五”期间,规划形成“一纵一横”区际综合运输通道和“六射”城际综合运输通道;以交通枢纽为节点,形成以“两环十二射”高速公路网为骨架,以“八纵七横五射五连”普通干线公路网为支撑,以农村公路为依托的公路交通运输布局;“三干多支”内河航道网络水路交通运输布局;市区形成以“五环九射”无轨电车网络为骨架的城市公共交通布局;形成五处综合客运枢纽、八处客运枢纽及64处公交枢纽、四处物流园区和四处物流中心组成的交通枢纽体系;规划确定邮政设施空间结构为“两个邮件处理中心、七个区邮政企业、多个邮政营业网点”。
“十三五”期间交通运输规划将主要发展以下重点项目:
1、新建济南至东营高速、青兰高速、济乐高速南延、济泰高速、京沪高速等高速公路,扩建济青高速公路,“十三五”期间共完成高速公路新家及改扩建238km;加快建设济南绕城高速济南连接线工程(二环东路南延)、京沪高速济南连接线工程(二环南路东延),新建章济黄河大桥、加快推进黄河一桥改造;全面推进普通国省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优化提升普通国省道通行能力,完成G220东深线长清绕城段、S102济青线章丘绕城段、S105济聊线济广高速至长清黄河大桥段、S248盐济线商河绕城段、G340东子线商河绕城段、G105京澳线、G220东深线平阴绕城段等穿城镇路段改造工作,打通S105济聊线长清黄河大桥、G104京福线济南德州界至大桥镇段、S101济德线槐荫区京台高速至济齐黄河大桥段、S242台莱线章丘文祖至章丘莱芜界段、G220东郑线平阴陶庄至平阴东平界段、G220东郑线长清陈庄至长清平阴界段等断头路、瓶颈路段,共完成普通国省道新改建162公里。初步形成“一环十二射”的高速公路网和“八纵七横五射五连”的干线公路格局。
2、继续扩大农村公路建设规模,提升农村公路网络等级水平,打造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共建设1100公里,改造提升331公里,改建扶贫道路210公里,危桥改造加固50座左右,治理安全隐患重点路段4051公里;
3、积极推动小清河复航工程和徒骇河通航工程,加快航道建设和专业化、规模化内河港区建设,全面提升内河水运发展水平。
4、加快枢纽建设,统筹货运运输数九发展,建设客运枢纽场站7个,货运枢纽5个;
5、加快推进现代无轨电车系统建设。重点推进“五环九射”的现代无轨电车网络建设工程、公交场站设施建设工程、供电设施建设工程、车辆采购工程等。提升公交车辆装备水平,计划淘汰车辆1210辆,购置车辆4000辆,其中,采购双源无轨电车1361辆、纯电动及插电式混合动力车2639辆。至“十三五”末,空调车比例达到70%。
6、规划期间预计总投资为643.3亿元,其中干线公路建设投资约437.7亿元、农村公路建设投资约27.3亿元、水路建设12.7亿元、公路运输业建设投资约156.4亿元、信息化建设投资约3.3亿元、绿色交通城市建设约为5.9亿元(扣除与其他方面重合部分)。
二、规划协调性分析
综合本规划与上层次规划、环保专项规划和其它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表明:
1、本规划中总体规划和项目与《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布局规划》、《山东省高速公路网中长期发展规划(2014-2030年)》、《山东省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2014-2030年)》、《山东省普通省道路线调整方案(2015-2030年)》、《山东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等相关上层次规划相协调。
2、本规划与《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济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山东省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2006——2020年)》等要求基本一致。
三、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
(一)生态环境影响
1、规划干线公路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①规划干线路网的实施对济南市现有生态敏感区影响较小;
②部分新建和改扩建线路可能对济南部分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产生一定影响。
③本规划所涉及的部分重点建设工程不可避免的会穿越(跨越)水源地,将对济南市饮用水水源产生一定影响。
2、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对生态的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中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主要位于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不涉及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以及各名泉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对城市生态系统影响较小。
3、城市公共交通项目对生态的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中所涉及的城市公共交通项目主要位于中心城区,不涉及任何生态敏感区、不会涉及城市绿化以及对城市古树名木的损坏,对城市生态系统影响较小。
(二)声环境影响分析
1、交通运输车辆对高速公路道路中心线400m、一级公路道路中心线200m区域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会产生一定影响。
2、规划综合枢纽站场对其场界外100m的敏感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其噪声防护距离设置为100m。
3、受大型载货车的影响,导致市区夜间噪声超标严重,二环以内的城市主干道2类功能区噪声达标范围为道路中心线外150m。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对城市声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沿线道路两侧区域。
(三)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本次环评预测2020年本规划所涉及的车辆排放的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均有所降低;
2、机动车尾气对干线路网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的影响较小。
3、济南市机动车尾气污染主要集中在城区中部区域以及城市近郊区域。并且尾气污染主要集中在道路两侧,对远离道路的区域影响较小;
(四)水环境影响分析
1、规划干线公路项目水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干线路网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道路(桥面)径流、服务设施等环节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径流雨水。
一般路面径流污染物浓度稍高于《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水作标准但基本满足旱作标准,故直接排入农灌系统,不对对周边水体产生大的不利影响。
服务设施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服务设施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标准,出水回用到区内或附近路段中央隔离段绿化、洗车及周边农田灌溉,不向周围河流水体排放。
2、综合交通枢纽水环境影响分析
综合交通枢纽实行雨污分流制。废水主要以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为主,其中客运站场洗车台冲洗废水需经隔油气浮预处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中餐饮废水需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自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货运站设备维修、装卸冲洗废水、集装箱洗箱废水需经隔油、气浮(或过滤)等预处理后再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对于规划综合枢纽站场周边无市政污水管网的项目需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回用。
3、城市公共交通水环境影响分析
城市公共交通所产生的废水均通过相应区域的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1、规划交通运输项目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济南北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区域就业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能够有效的促进就业。
2、干线公路网的发展缩短了城乡之间的距离,为城镇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空间条件,会带动新的城镇群体的出现和原有城市的扩展,调整区域城镇体系的布局,加速干线公路网沿线的城市化进程。
3、交通枢纽规划的实施将有利的改变中心城功能过于聚集的状况,并积极引导传统产业向中心城周围转移,形成合力的布局。符合城市总规中关于市域产业布局的思路。
4、交通运输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地下文物古迹产生不可恢复的影响,要求设计和建设单位严格遵守相关的文物保护法规,尽量避开重点文物保护区。
5、交通运输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设计的居民拆迁问题,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居民拆迁、安置和补偿问题,减少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发生。
(六)环境风险环境影响评价
1、规划干线公路环境风险重点防范区域识别结果表明:“十三五”规划中所涉及的重点建设干线均穿越环境风险重点防范区域。
2、规划客运站应注意加油站的环境风险,货运站应根据各站场所运输、贮存的货物的种类加强管理,对站场生产的危险废物应按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贮存和处置。
3、对于风险防范重点区域,穿越水源地保护区须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大桥两端均应设置事故收集池,并加强桥梁防护栏的防撞设计。设立统一应急反应机构,编制应急反应预案并定期演练,强化应急教育和培训,加强管理;对充实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要使用统一的专用标志,实行定点检测制度。
四、规划合理性分析
1、本次规划干线路网的建设弥补了济南交通运输“十二五”期间济南市东部和西部、南部山区、黄河北发展不均衡,路网不完善,在某些地方存在断头路,国省干线整体服务能力不够的缺陷。本规划重点推进了高速公路网建设,加大国省干线改造力度,加快“断头路”和“瓶颈路”的建设,强化了济南市与北部和西部县市之间的联系,干线路网的空间布局进一步强化了《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提出的“东拓、西进、北跨、南控”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
2、本次规划中所涉及到的12个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均位于城市规划中的各市区城镇区内,具体空间布局均符合各自所在的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中空间发展战略要求。
3、本规划城市公交布局规划中所涉及的构建以快速公共交通(BRT)为骨干,以常规公交为主体,慢行交通为延伸的一体化城市交通体系、发展智慧交通的内容和发展目标等内容均符合总规中城市交通部分的内容。
五、规划调整对策与建议
(一)干线公路规划方案调整建议
1、新建干线公路在工程设计中应增加低路基的比重,尽量减轻对土地资源的占用。
2、新建济泰高速、新建济南绕城高速济南连接线工程(二环东路南延)、新建京沪高速济南连接线工程(二环南路东延)、济南绕城高速二环线西环、改扩建的G220东深线长清绕城段应注意对南部山区水源涵养生态亚区的影响,降低区域水土流失、防治公路项目对当地生态系统完成性的破坏和影响。
3、黄河以北区域建设的公路项目应注意对林业、风沙盐碱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并强化对基本农田的占用分析。
4、对于穿越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项目,建议选址阶段调整路线,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进行避让;
5、对于跨地表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公路和准保护区的项目,首先要考虑对其进行避让,不可避让时应注意对水质的保护,严格按照相关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建设。
6、对于穿越泉群保护区的公路项目应注意对各保护区内名泉的保护问题。
7、新建济泰高速、改扩建G220公路、扩建242公路、新建青兰高速济南段等公路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强化对该区域所涉及到的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的影响分析,强化景观设计。
8、对于穿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公路项目,应注意对其避让,满足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条例的规定,以避免对这些景观资源造成破坏或影响。
(二)交通枢纽规划调整建议
1、建议已建客运站或货运站(园区或中心)等下阶段实施过程中参照本次评价提出的废水、噪声等防护要求完善相关环保措施,对于不属于城市污水管网收集范围内的枢纽项目应自建污水处理站,其处理出水应最大限度的回用。
未实施的客运枢纽站场应做好规划范围内土地调整、用地规模控制工作,严格按照城市规划用地类型进行站场的选址。
2、规划实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目标存在一定冲突,规划建议对枢纽站场的占地进行详细分析,对规划建设用地的选择慎重考虑,尽量少占耕地。
3、建议在项目设计中优化十六里河综合客运站、济南大学城客运站、长清客运站和济阳崔寨客运站以及山东佳怡国际物流园区等项目的用地指标,实现保护土地资源,节约用地的目的。
4、建议济南十六里河综合客运枢纽、济南大学城客运站、长清客运站、济南综合保税区国际物流园不设置加油站等设施。
六、总体结论
综上所述分析,济南市“十三五”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划,与《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济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相关规划目标协调,规划实施所需的环境和资源基本能够得到济南市资源环境承载力的支持,规划的发展规模和布局方案设置总体基本合理。
评价认为济南市“十三五”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通过落实本评价提出的调整建议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议后,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改变济南市原有环境功能区划,从环境保护角度上论证该规划的实施可以接受。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与时间
公众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箱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陈述对规划环评的意见。本次公众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是公示自开始公示期日内15个工作日,请公众在此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请广大领导和群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八、意见反馈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济南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31-62356385
地址:解放东路1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霍工
联系电话: 0531-80963532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
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