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重型柴油营运货车车主朋友们的一封信
车主朋友们:
我市是我省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七城市(济南、淄博、德州、济宁、聊城、滨州、菏泽)之一,是国家环保部确定的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监测重点城市。目前,我市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保有量约15000余辆,其排放污染是我市PM2.5最大来源之一,是我市大气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为此,省、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出台加强重型柴油货车管控系列措施,请务必注意:
一、自2017年10月份起,七个传输通道城市的公安、环保、交通运输部门在重型柴油货车主要通行道路、物流货运通道等每天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超标排放违法违规行为。
二、公安部门对七个传输通道城市建成区及主要交通干道划定重型柴油货车限行区域;我市禁止国Ⅲ重型柴油货车(总质量12吨以上)进入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
三、鼓励车主提前淘汰临近报废、残值较低、车况较差的国Ⅲ重型柴油货车,更新购买清洁能源或国Ⅴ标准车辆。
四、要求车主自主选择节能减排技术手段,对国Ⅲ重型柴油货车进行技术改造,或直接选择加装柴油颗粒物捕集器(DPF),实现达标排放。
五、自2018年1月1日起,对经环保部门检测排放不达标且没有加装DPF的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由交通运输部门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
同呼吸,共蓝天。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向大气污染宣战!感谢广大车主朋友们的理解和支持!
济南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