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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清单摆上桌 责任记心间
发布日期:2020-05-26 08:58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制定出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新时代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为各级党组织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落实准绳。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党组根据《规定》要求,紧紧扭住抓好责任制落实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分级制定局党组、党组班子成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局属事业单位与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试行)》,将责任制落实形象化、具体化、条目化,突出可操作性。

清单制定中,针对局党组班子成员、特别是分管业务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在以往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知道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但如何抓、具体抓哪些方面、落实哪些责任”等疑问,局党组认真对照《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逐一为班子成员梳理清单、明细责任。以《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适用范围为依据,将党建工作与每位班子成员的业务分管领域相融合,为每位领导量身制作一套个性化清单,把需要党员领导干部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每年应落实的“一岗双责”要求制作成立式桌签,摆上领导办公桌前时时提醒,让大家将责任记在心坎儿里。

同时,为进一步界定局属单位、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及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职责,局党组按照中共济南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直机关党委(总支)书记、基层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清单>的通知》,为每位局属单位、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梳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事项。引导大家牢固树立“抓业务必须抓党建”的思想,切实将局党组提出的抓业务工作与抓党的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民生保障、行风建设“五位一体”责任落到实处,切实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提升全局党建工作质量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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