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072/2022-00086 组配分类: 部门计划及总结
- 成文日期: 2022-01-10 发布日期: 2022-01-1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 标题: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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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市城乡交通运输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以服务全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以全面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五个济南”、加快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部署要求,统筹推进交通运输立法、执法、普法和执法监督,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行业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综合交通、绿色交通、智慧交通、平安交通、民生交通、廉洁交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市城乡交通运输局2021年被交通运输部评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七五”普法突出成绩单位。
一、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相关局领导任副组长,主要领导作为政府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局党组会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并就目标细化、落实举措等有关情况进行研究部署;每年制定法治工作要点,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我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将立法、行政复议诉讼、行政执法监督、“四基四化”、执法装备购置、执法信息化系统建设费用以及法律服务费列入预算,确保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交通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组织专题学习研讨。组织全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培训,并组织多次专题培训,有针对性地对执法文书、执法系统应用深入学习。今年10月份,组织全市交通执法人员开展全员轮训,从业务能力、法治素养各方面提高执法水平。
(二)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作为本市地方立法项目启动以来,我们已经多轮次专题研究、充分调研论证,今年2月份已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起草调研工作也在有序开展,目前已完成调研论证报告和草案建议稿。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文件合法性。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三统一”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严格制发程序,对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新法规出台后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对我局涉及行政处罚、营商环境、公平竞争、信用建设等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自查;坚持靠前一步、关口前移,法制审查环节贯彻《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特许经营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起草全过程。今年我局共发布2件规范性文件,都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备案、公开。
(三)依法、科学决策,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对纳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等项目,坚持全过程法制参与,确保实体和程序合法。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共对170余件合同进行了法制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出具涉及政府合同等事项的法律意见书10份,参与咨询论证会议19次。
落实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强化内部约束。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今年我局累计办理各类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02件,其中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38件,市政协提案54件;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3件,省政协提案共7件,提案办理满意率达100%。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持续做好本系统信访工作,本年度累计办理各类信访事项95件,接待群众到访53批、162人次,其中群体访40批、149人次,先后化解各类老案、积案、重复案13件。
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案件,督促各执法单位提高应诉水平,按时提出书面答复意见,及时提交执法的证据、依据等客观材料。本年度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严格按市政府要求做好审前和解工作;行政诉讼案件1起,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民事诉讼案件5起。
(四)优化交通运输事权配置,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我局按照“三定”方案设置了本单位职能、机构、人员;全市交通系统都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梳理公布了行政权责清单。为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优化政务服务,普通货运车辆年度审验等7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省通办”,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证实现“跨省通办”,在“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办理中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互联网+监管”模式,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计划,开展联合双随机检查。利用全市统一的信用平台,继续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本年度已累计公布各类失信主体50批次,公示各类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主体处罚记录1914条,引导9家企业进行信用修复;获批省厅第二批“信用交通市”试点,积极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五)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路政宣传月、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等专题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法规学习测试、线上有奖答题、发放宣传手册、讲解法律政策等形式,增强普法宣传的趣味性、参与性,激发群众学习法规政策的热情。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专项法律宣传工作,切实做好舆论引导,组织各单位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通过标语、横幅、LED屏、微信、宣传栏、宣传单(册)等方式,加强对政策法律和防控措施宣传。“七五”普法期间,我局顺利完成各项普法工作目标任务,行业普法取得明显成效,荣获全国交通运输系统“七五”普法突出成绩单位。
(六)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
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整治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五大问题”。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制定了七个方面26项具体行动清单,实现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依法履职能力、队伍素质能力、纪律作风能力、智慧执法能力、协同执法能力和“四基四化”水平明显提升,专项整治效果明显,我局在交通运输部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做典型发言。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依托市政府网站、局官网进行公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全面规范记录,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明确的文书样式制作执法文书,统一使用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处理违章案件,并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在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中,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对有争议的、有诉讼风险的案件提前介入,对重大行政决策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对部分案件开展“回头看”,从案件执行效果上反思执法程序和执法方法上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制度,组织全局21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考试,85名到期人员完成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
创新执法模式,增强执法效能。全省首创媒体全程直播交通执法行动,运用5G智媒精准推送安全出行提醒,先后14次组织执法全过程现场直播。组织开展“雷霆行动”“亮剑行动”、省会经济圈一体化执法行动等集中行动,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丰富拓展“交通融合+”执法新模式,创新探索区域联防、联控、联罚、联治机制,融合省市县一体、多部门联合、群众共治,初步打造了区域治理专群结合、高速联勤一路多方、县区融合智慧赋能、全省一体共建共治的融合治理模式,不断促进执法效能最大化。继去年“交通融合+”被交通部认可并在全系统推广后,今年“高速联勤一路多方”融合+模式又被交通部作为典型经验在官方公众号推出,并在中国交通报头版刊发。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法治长效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依靠法规、制度建立法治长效机制的成效还不够显著,主要靠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推进法治工作,宣传手段不丰富,重点不突出,普法与执法结合工作形式单一、创新不足,效果一般。
2.法治工作缺乏专业人才,资金投入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随着当前法治工作形势日趋严峻,专业性要求越来越高,目前各单位普遍存在法律专业人才匮乏的现象,交通法制机构和执法队伍人员结构需进一步调整。部分县区局因地方财政资金紧张,即使纳入预算的项目也不能保证资金到位,尤其是在执法车辆等执法装备配备上还存在资金缺口。
3.执法的科技手段运用不够。在违规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非现场取证、科技治超等方面,科技手段运用仍存在制度性和技术性障碍。通过对前期非现场执法数据的整理分析研判,区域范围的超限超载行为有明显降低,监督警示作用明显,但还未形成完整的体系,取证和执法效率较低。
三、2022 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推进交通运输立法,加快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地方性法规制定修订,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稳步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制度审查。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
深化“一次办成”改革,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办理流程,实现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步伐,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以考核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法治能力。
一是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监督和保障行政执法单位有效履行职责,全面提升全系统执法水平,树立交通运输行业良好形象。二是强化与市政府法制部门的沟通协调,在体制调整完成后,配合综合执法部门建立完善相关运行机制,确保改革政策落地、政令畅通。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结合综合执法改革进程,通过政务服务系统,对网上运行的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开展进行督查。四是做好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维护工作。
(四)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构建法治市场环境
一是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市场监管机制创新,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二是强化信用监管,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不同企业的不同信用状况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加快推进信用修复流程,引导更多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探索出台相关文件,顺利完成“信用交通市”试点创建验收。三是加强清单动态管理,继续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事项梳理及数据动态采集、权责清单系统事项梳理及动态调整发布工作。
(五)健全完善沟通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抓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对重点议案要盯住不放,加强督办力度,确保又快又好办结,明确细化办理责任,实现办结率和面复率100%。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督促各执法单位按时提出书面答复意见,提高应诉水平。三是建立健全事前预防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从早从小着手解决,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力争再化解一批难度大、时间长的信访积案、重复件,继续保持交通运输领域和谐稳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