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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对济南伊金吉运输有限公司失信联合惩戒案例
发布日期:2022-08-31  16:45 浏览次数: 187次 字体:【

  济南伊金吉运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3MA3CEMML1W,法定代表人:于金丛。

    2022年06月09日 10时23分,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叶建华、孙吉伟根据交警部门抄告的严重超载货车、运输企业信息对济南伊金吉运输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调查并通过济南伊金吉运输有限公司委托的金立忠确认,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济南伊金吉运输有限公司鲁AB0285等3辆车辆存在违法超限超载行为3次(企业车辆违法明细为证),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占本公司货运车辆总数(21辆)的14.29%,济南伊金吉运输有限公司涉嫌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上述情况有《严重超载车辆与企业信息表》、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为证。经调查认定济南伊金吉运输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2022年07月20日,执法人员告知了金立忠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金立忠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上述权利,有陈述申辩书为证。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济南伊金吉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以上规定,2022722日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向该企业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370100202201088处以济南伊金吉运输有限公司责令停业整顿。该公司对此处理结果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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