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轩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Q4ULH2Q,法定代表人:姜延广。
2022年06月09日 14时08分,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孙彪、孙友亮根据交警部门抄告的严重超载货车、运输企业信息对山东轩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调查并通过山东轩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委托的李增新确认,2021年1月至11月山东轩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鲁AR0265(黄色)、鲁AW2398(黄色)、鲁AW3925(黄色)3辆车辆存在违法超限超载行为3次(有企业车辆违法明细为证),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占本公司货运车辆总数(8辆)的37.50%,山东轩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涉嫌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上述情况有询问笔录、《严重超载车辆与企业信息表》为证。经调查认定山东轩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2022年07月19日,执法人员告知了李增新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李增新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上述权利,有陈述申辩书为证。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山东轩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以上规定,2022年7月19日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向该企业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370100202201092,处以山东轩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责令停业整顿。该公司对此处理结果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