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072/2023-00601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3-10-21 发布日期: 2023-10-2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 标题: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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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10月21日上午,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推进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海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由局安全监督处朱瑞银同志通报了今年以来道路运输领域事故及安全诊断情况,局运输管理处程凤国同志传达了《关于开展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方案》。随后,钢城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石树青、济南长运特种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苏永光、山东交运集团平阴分公司总经理周军依次作了表态发言。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海军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了此次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认真学习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的《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必要性,同时强调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张海军副局长针对此次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安全是第一需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务必要从思想认识上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坚持把开展好此次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表现,勇于担当作为,敢于较真碰硬,坚持用法律法规来解决问题;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实施。各区县部门和企业要成立专班,把所有资源调动起来,抓住工作重要节点,查缺补漏,制定本辖区工作细则和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工作步骤、工作方式、完成时限和检验标准;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立起目标任务。要聚焦集中排查整治老旧货车安全隐患、集中整治重载货车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隐患、集中整治长期不上线运营车辆、精准打击客运非法违规运营、加快提升司乘人员安全防护能力、防范汽车客运站安全风险、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和约谈通报等“八项工作任务”,狠抓突出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建立,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四是强化作风纪律,落实整改责任。各监管部门要对企业加强帮扶指导,各企业要根据标准要求抓住关键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同时,要认真学习研究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部署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相关要求,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等。
各区县(含功能区)交通运输局(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市区“两客一危一重”企业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