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072/2023-0057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23-05-07 发布日期: 2023-05-1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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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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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3年57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推进交通运输立法、执法、普法和执法监督,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行业体制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巩固“信用交通市”创建成果,努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制,全面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全面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和交通运输的重大决策部署。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一起纳入学习计划,进一步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落实。

(二)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成立以曹殿军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行政程序规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行为。对于重大决策事项,要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强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改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规范出具行政复议答复意见,及时、全面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切实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

(五)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质量。组织法律顾问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对重大事项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鼓励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高法治队伍专业化水平。

二、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一)推进行业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严格按照立法程序,积极配合市人大做好《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的立法工作,力争年内出台

(二)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严把立项关,减少不必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序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和清理工作。按照上级有关部署,组织涉及机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上位法修改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组织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推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各项要求。

三、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深化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继续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形象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县区级综合执法改革的跟踪指导力度不断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执法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全面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全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适时开展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修订情况及时制定更新《济南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录清单》并公示。

(三)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完善交通运输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执法效能和水平。不断完善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和市域一体化执法体系,建立联防、联控、联罚的异地联合执法机制。

四)提高行政执法服务能力。贯彻“执法即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法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探索推广运用说理式执法、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手段,让执法更有温度,将服务贯穿执法全过程。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结合“规范执法、惠企利民”行动,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查纠整改,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深入开展行业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培训

(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行业普法责任清单。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彰显行业特色,强化普法实效。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和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二)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推动专业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普及,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促进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同步提升。

(三)强化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把好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关,以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为契机,邀请知名专家、律师、法官等对执法人员就新形势下如何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讲座,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抓住“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

五、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

(一)继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简政放权。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年度重点任务分工,做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工作,规范使用和管理业务“二号章”。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及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情况,按照修订完善的本系统权责清单,做好权责清单的认领工作。推行交通运输领域证明事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二)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夯实监管责任;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和检查计划,实现部门内部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更大面积覆盖。

(三)推动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动态调整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和网办深度。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电子证照”应用和“不见面”审批,推进高频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提高交通运输网上服务能力。

六、不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一)突出重点,完善信用管理标准制度建设。依托省、市两级信用信息平台,进一步推动实现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规范行业内信用信息公示落实双公示、双随机结果公示制度要求。在交通运输行业更多领域、更多项目上开展信用评价、公示和联合奖惩,发挥信用监管在新型监管体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强化信用信息应用持续巩固“信用交通市”创建成果,将信用信息查询嵌入日常工作,强化信用信息核查,尤其是政务服务办理、招投标、执法检查等事项流程中,及时响应国家和部省市发布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做好联合奖惩工作。在政务服务中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实行告知承诺与容缺受理。搭理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信用评价结果为依据,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三)开展信用文化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信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展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加强联合奖惩案例征集、公示,推进全行业“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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