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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市创建亮点工作--创新打造“交通融合+”执法新模式助力交通强国样板城市建设
发布日期:2024-02-29  17:00 浏览次数: 字体:【

创新打造“交通融合+”执法新模式

助力交通强国样板城市建设


【引言】

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落实综合执法改革任务,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树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理念,先行先试,创新机制,打造出具有济南特色的“交通融合+”执法新模式,取得良好治理成效。获得《中国交通报》专刊报道,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推广。

【摘要】

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点多、线长、面广,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为破解综合执法改革后,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力量不足、经验不足、机制不畅等难题,支队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为根本,以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打造出具有济南特色的“交通融合+”执法新模式。

一是融合省会经济圈,建立市域一体化和省会经济圈“6+1”城市区域一体化相结合的协同执法机制,实现交通执法“四个一”:一体化、一张网、一组拳、一盘棋。二是融合柔性执法新观念,坚持严格执法与柔性执法相结合,全省首创全过程直播执法,做好普法宣传,促进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共同提升。三是融合智慧社区,将交通执法融入社会综合治理,通过“专群结合”,大大提高末端执法效率。四是融合企业平台,利用大数据、电子围栏等科技手段,实现科学精准执法。五是融合综合检查站,实现对过往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24小时抓拍,保持联合治超高压治理态势。

推行“交通融合+”执法新模式以来,支队以高质量执法维护市场公平正义,守牢底线,我市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行业乱象得到基本根治,人民群众交通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为交通强国样板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

【正文】

一、背景情况

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新体制,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措施。但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点多、线长、面广,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执法力度、保障措施与人民群众对新时期交通事业发展的期盼与诉求还有很大差距,如何在综合执法改革中取得突破,切实提升交通执法能力和水平,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为摆在交通人面前的重要课题。

为推动交通强国样板城市建设,积极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支队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严格遵循“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专业”的核心价值观,坚持“融合、结合、整合”的新路线,探索“创新-实践-作为”的新路径,打造出“交通融合+”执法新模式。

二、主要做法和创新举措

(一)融合省会经济圈,打造区域执法一体化

一是推动省会经济圈执法一体化。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一平台、五机制”省会经济圈一体化执法机制,定期会商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联合执法,建立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推进执法信息的互联互通。发挥济南在省会经济圈核心带动作用,提高跨区域执法的灵活性、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实现交通执法“四个一”:一体化、一张网、一组拳、一盘棋。二是巩固市域执法一体化。不断完善市域一体化执法工作机制,实现跨县区执法统一部署、同步行动。强化联合执法,主动协调属地政府、枢纽场站管理单位和公安、文旅、城管等其他执法部门,行刑衔接取得实效。三是探索黄河流域省会城市执法协作。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强区域互动与交流,积极探索推进黄河流域省会城市交通运输执法协作机制。

(二)融合柔性执法新观念,实现为民执法人性化

一是四位一体舆论引导。推进“执法、普法、监督、宣传”四位一体的执法模式,首创交通执法全过程直播,创新运用5G智媒通过手机彩铃精准推送安全出行提醒,让枢纽场站成为普法宣传的阵地。二是坚持执法和服务相结合。践行“执法即服务、为民要用心”的理念,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和“四张清单”,规范执法程序。试点推行行政处罚一站式办理,同时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为失物乘客寻回贵重物品,开放基层执法站所7处,设立“爱心驿站”1处,面向货车司机免费提供七项服务,确保执法与服务并重、力度与温度并存。三是倾听民心民意。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等群体代表担任执法监督员,定期邀请市民代表参与执法工作;创新开展“支队长(大队长)接待日”“大调研、大走访”“大货车体验”等活动,认真听取广大企业和业户意见。主动对接行业协会,发放致业户一封信,公开投诉电话。认真做好12345、12328热线工作,发挥“天桥群众”等团体作用,专群结合,扩宽发现违法问题的渠道。四是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监督。聚焦七大方面26项具体任务,深入排查整改自身问题,细化制定48项整改措施,查摆出的37项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三)融合智慧社区,实现源头执法网格化

一是实现24小时预防监测。利用遍布街道辖区的主要道路、十字路口、小区门口等重点部位的物联网、视联网监控系统,实现全天候执法监测,提高研判预警能力,锁定非法营运车辆聚集多发区域,予以提醒和警告,变末端处罚式执法为源头预防式执法。二是借助监控完善执法证据。通过监控视频画面、车辆行驶轨迹及乘客上下车视频截图等综合信息,形成行政处罚的完整证据链,弥补交通运输执法缺少过程线索证据的短板。三是实现实时道路移动式执法。借助社区道路清扫车辆前端安置的视频监控系统,实时收集道路沿线乱堆乱放、非法设置道路标志、路面坑槽损坏等情况,并将信息第一时间转相关部门处理,有效解决执法人员不足、巡查不到位、处理不及时的问题。四是建立网格化执法机制。通过与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共联共建,对网格管理员日常巡查发现上报的问题,第一时间响应处置,形成“社区吹哨、部门报到、网格治理、及时高效”的工作机制,通过精细的网格化管理,让社区群众最大程度参与到交通治理工作中来,让群众共享综合治理成果。

(四)融合企业平台,实现枢纽执法精准化

一是规范网约车管理。强化与机场公司、网约车平台公司深度合作,采用电子围栏技术,在济南遥墙国际机场设立网约车专用停车场,对于不进入停车场候客的网约车,平台不再派发订单。网约车接单后方可去航站楼到达出口定点载客,机场客运秩序得到极大改善。二是精准监控黑名单车辆。结合机场片区及周边设置的视频监控系统,建立稽查管理平台,排查进出机场范围内的车辆,精准监控列入黑名单的非法营运车辆和有“黑车”嫌疑的车辆。一旦进入机场重点区域,系统马上报警提醒,执法人员立即精准布控,抑制了非法营运行为发生。三是强力压缩黄牛活动空间。利用机场智能人脸识别系统,在航站楼一楼、二楼各进入口设立闸机,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查找频繁出入航站楼的职业“黄牛”,联合公安部门进行提醒和警告,对于屡教不改的“黄牛”,系统将限制其通行权限,有效斩断了“黄牛”进入候机楼的拉客通道,极大压缩“黄牛”非法活动空间。

(五)融合综合检查站,实现联合执法智慧化

一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托综合检查站智慧执法平台,组建联合执法队伍,会同公安交警等部门,利用道路沿线监控设备,对辖区内重点路段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并重点加大夜间路面执法力度,保持联合治超高压治理态势。二是形成闭环处罚体系。建设公路非现场执法设施,对经非现场执法系统抓拍,确认存在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货车,通过行驶路线正前方的LED大屏及引导标志牌提醒司机进入综合检查站接受检查,与交警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一超四罚”等措施。对拒不进站接受检查的,由交警部门以不按交通指示标志行驶予以处罚。三是推行货运场站源头治理。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货物装运场所实行“网格化、实名制”管理,落实属地管理及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督促货物装运经营业户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进行装载作业,落实货运车辆装货记录制度,将检测监控设备前移安装至货运场站出入口,从源头上限制和避免了超载现象的发生。

三、推广情况

支队创新打造的“交通融合+”执法新模式,被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简报》刊发推广,《中国交通报》进行了专门报道,党委书记、支队长宣圣武同志受邀接受了部官方网站专访;“一路多方、联勤联动”融合+做法也被部、省厅官方公众号刊文推广,并在《中国交通报》头版报道,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推广。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济南做法,由省厅推荐在部新闻发布会上推向全国。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大连市交通运输局、青岛市交通运输局等多家单位来我市交流学习。各县区纷纷贯彻“交通融合+”执法模式,加大非现场执法站点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力度。

四、取得成效

今年以来,济南支队坚持贯彻“交通融合+”执法新模式,在行业治理和为民服务方面取得突出成效。截至11月底共处理违法行为1849起,比去年同期增长180%。高速公路实现全面限超,公路超限超载乱象得到基本根治,枢纽场站非法营运现象得到极大遏制,出租汽车、长途客运、旅游包车等行业乱象得到有效整治,滴滴出行等网约车平台得到有效监管,全市“12345”市民热线、“12328”交通热线办结率和满意率大幅增长,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今年先后15次组织执法全过程现场直播,邀请省市媒体全程参与雷霆行动、亮剑行动、省会经济圈一体化执法行动和夜间执法,现场公开执法过程、普及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市民参与热度极高,网络围观人数达40余万人次,多次直播都进入热搜榜前列,达到了“宣传出亮点、普法显力度、监督见实效”的良好效果。

随着综合执法改革不断深入,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不断丰富拓展“交通融合+”执法新模式,持续提升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把建设交通强国、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任务要求落实落地,为全国和全省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提供更多的济南成果和济南经验。


1.2021年1月22日  《中国交通报》头版刊登《济南交通执法探索“融合+”新模式》

2.2021年9月24日  《中国交通报》头版刊登《济南高速探索“交通融合+”执法新模式》

3.2021年9月  济南“交通融合+”执法新模式得到上级部门肯定,在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官方公众号相继发布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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