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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目录
发布日期:2024-08-21  16:36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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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内容

公开时间及频次

公开载体

企业概况

基本简介

公开本企业性质、规模、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办公地址、营业场所、联系方式、相关服务等信息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济南市政府网站,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共交通企业官方网站

领导信息

公开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等信息

机构设置

公开本企业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

信息咨询

公开电话、网站、现场咨询等方式的信息公开咨询窗口信息

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

运营服务

公开运营线路、站点名称、服务时间、运行方向、票价、乘车(船)规则等运营服务信息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及时公开。因运营线路、站点等信息发生变更影响社会公众出行的,应当在实施之日3日前予以公开;因交通管制、重大公共活动、恶劣天

气、突发事件等导致临时变更的,应当及时公开

济南市政府网站,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共交通企业官方网站;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服务设施

在投入运营的车辆上公布运营线路图、价格表、票价、乘车规则等运营服务信息

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服务设施

在首末站和中途站公布线路票价、站点名称、运行方向和服务时间

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服务设施

安全防范

在车辆和场站醒目位置公开乘客安全须知,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疏散示意图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及时公开

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服务设施

在主要站点醒目位置公布禁止携带的物品目录

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服务设施

应急处置

在车辆醒目位置公示安全锤、灭火器等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用方法,以及安全疏散标识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及时公开

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服务设施

权益维护

公示企业服务监督电话、行业监督电话、投诉受理制度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及时公开

济南市政府网站,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共交通企业官方网站;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服务设施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

运营服务

公开运营线路、站点名称、服务时间、运行方向、票价、乘车(船)规则、服务质量承诺等运营服务信息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及时公开。因运营线路、站点等信息发生变更影响社会公众出行的,应当在实施之日3日前予以公开;因交通管制、重大公共活动、恶劣天

气、突发事件等导致临时变更的,应当及时公开

济南市政府网站,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共交通企业官方网站

在车站醒目位置公布首末班车时间、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示意图、进出站指示、换乘指示和票价信息

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服务设施

在站厅或者站台提供列车到达、间隔时间、方向提示、周边交通方式换乘、安全提示、无障碍出行等信息

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服务设施

在车厢提供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示意图、列车运行方向、到站、换乘、开关车门提示等信息

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服务设施

安全防范

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车辆、地面和高架线路等区域的醒目位置公示乘客安全须知,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及时公开

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服务设施

按规定在车站醒目位置公示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

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服务设施

应急处置

在车站、车辆等醒目位置公示安全锤、灭火器等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用方法,以及安全疏散标识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及时 公开

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服务设施

公示站台紧急停车按钮、车辆紧急解锁按钮使用方法

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服务设施

权益维护

公示企业服务监督电话、行业监督电话、投诉受理制度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及时公开

济南市政府网站,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共交通企业官方网站;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服务设施

道路班车客运企业

运营服务

在客运车辆外部的适当位置喷印企业名称或者标识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及时公开。因运营线路、站点等信息发生变更影响社会公众出行的,应当在实施之日3日前予以公开;因交通管制、重大公共活动、恶劣天

气、突发事件等导致临时变更的,应当及时公开

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服务设施

在车厢内醒目位置公示驾驶员姓名和从业资格证号、乘车规则、票价和里程表

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服务设施

安全防范

在客运车辆醒目位置处公示乘客安全须知、禁止及限制携带和托运的物品目录、安全警示标志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及时公开

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服务设施

应急处置

在客运车辆醒目位置处公示安全锤、灭火器等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用方法,以及安全疏散标识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及时公开

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服务设施

权益维护

公示企业服务监督电话、行业监督电话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及时公开

济南市政府网站,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共交通企业官方网站;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服务设施

道路客运站运营企业

运营服务

公开进站客车的类型等级、运输线路、配客站点、班次、发车时间、票价等信息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及时公开。因运营线路、站点等信息发生变更影响社会公众出行的,应当在实施之日3日前予以公开;因交通管制、重大公共活动、恶劣天

气、突发事件等导致临时变更的,应当及时公开

济南市政府网站,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共交通企业官方网站;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服务设施

安全防范

在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服务设施明显位置处公示乘客安全须知、禁止及限制携带和托运的物品目录、安全警示标志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及时公开

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服务设施

应急处置

在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服务设施明显位置处公示安全锤、灭火器等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用方法,以及安全疏散标识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及时公开

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服务设施

权益维护

公示企业服务监督电话、行业监督电话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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