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安排,统筹推进交通运输立法、执法、普法工作,扎实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并就目标细化、落实举措等有关情况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并公布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
(二)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班子学法制度
积极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专题活动,邀请专家学者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并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类培训班;将法治学习作为党组会固定议题,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切实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落实,不断强化法治精神,切实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到交通运输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全市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科学立法,完善行业法规体系
有序推进制定《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配套文件,出台并实施《济南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济南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完成《济南市公共交通条例》立法修改调研工作,形成立法论证报告、调研报告、调研情况及收集意见汇总,提报市人大2025年立法审议计划。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三统一”要求,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行业规范性文件的清查、清理工作并按要求进行了文件评估。
(二)坚持依法科学决策,防范决策风险
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确保实体和程序合法。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2024年度共对171件合同进行了法制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出具涉及政府合同等事项的法律意见书8份,参与咨询论 证会议40次,提供日常咨询200余次。落实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强化内部约束,畅通民意诉求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4年度承办的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满意率达100%。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计划,开展联合双随机检查。及时调整公布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在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和管理系统中动态维护47条主项、134条子项实施要素和办事指南所有要素的编辑、审核、发布工作;重新规范权责清单中行政权力事项的各个要素,发布实施权责事项483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438项、公共服务事项4项、对应责任事项41项,动态调整权责事项117项。
(四)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效能
积极推动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针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客运出租车管理等存在的问题,以数字交通建设为依托,创新搭建数字化服务平台。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通过建立工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一件事”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制作服务指南、规范指引、联办事项清单、业务流程图等,申请人提交所需要的信息材料,工作人员对提交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同时按规定将相关材料推送至协办部门,无需申请人重复跑腿及提交资料。2024年全年,已通过“一件事”线上办结8085件,办理时限压缩50%,办理材料减少50%,实现了办理流程优化,办理材料简化,办理事项集约化。
(五)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大力推行“721”执法模式(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强化说理式执法,强化“执法即服务”理念。完成2023年度普法数据及履职情况报告公开工作,制定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2024年“项目突破年”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路政宣传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活动。坚持全方位、多角度打造普法宣传新媒体矩阵,组建了“泉小慧”普法宣传创新工作室,拍摄了《交通运输部执法典型案例示范片》《出租车违法那些事》等微电影微视频,促使群众直观了解法律法规等内容,累计制作“泉小慧”视频195期,其中37个普法视频被《学习强国》平台转载播放,全媒体浏览量突破1000万人次。采取“以案释法”、集中宣讲、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进车厢“四进”活动,累计开展“四进”活动135场次,发放材料7000余份、受众8300余人次,不断提升群众学法、用法意识和交通出行安全意识。
(六)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
全力推进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四张清单”,严格实施重大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建立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印发《交通执法案例研究》9期。成立了全市首家公职律师工作站,市执法支队各大队均建立了五大员制度(思想包挂员、军事训练员、业务指导员、舆情处置员、法制审核员),充分发挥审核监督和业务指导作用。深入开展“文书革命”,更新违法行为文书模版75项,制作文书标准卷45份,建立了执法案件常态化审核机制、通报机制和执法业务讨论机制,每季度组织1次执法文书评查、每半年组织1次全市执法案卷评查。主动接受司法部门执法监督,全面核查案卷3096份,对11类案卷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执法案卷质量显著提升。1份案卷荣获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典型案例,1个案例获评全国公路治超20年典型案例,1份案卷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优秀案卷,连续2年获评市级“教科书式执法案卷”。
(七)创新执法工作机制,提升执法工作效能
健全执法协作体制机制,创新执法协作,强化科技赋能,打造了横向协作、纵向联动、闭环监管的一体化执法监管网络,实现变“单打独斗”为“握指成拳”。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域内黄河流域交通运输执法联盟,在市执法支队设立市级指挥协调中心,统筹调度指挥市支队和11个区、县的执法力量。建立了局机关行业处室与执法队伍“一对多”工作机制、执法和行业协同监管机制、移交函闭环管理机制,打通了执法端和行业管理端闭环监管通道,打造了行业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管控模式,强化联合惩戒措施,通过“前端”治理压减“末端”处罚,行业治理效果明显。与公安等部门建立了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机制,与公安、市场监管、文旅等执法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案件协同办理机制,与检察部门建立了交通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机制,与人民法院建立了交通运输非诉类案件强制执行机制,极大地提升了执法效能,维护了法律权威。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不足。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认识还有差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是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交通法制机构和执法队伍人员结构还不合理,人员缺口较大,一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装备水平都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科技化、数字化程度与当前工作需要还不匹配。
三是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创新还有不足。在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模式上还需要进一步强化,需要更多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真正入脑入心,强化宣传效果。
四、2025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推进交通运输立法工作,持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应对交通发展需求,对现行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积极提出修改建议。按照市人大、市政府立法计划,积极推进《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立法修改进程。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做好文件起草、审查、备案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动态清理,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
严格事中事后监管,深化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打造公开、公正、规范的执法监管环境;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提前做好优化营商环境评价考核准备工作,以考核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法治能力
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组织案卷评查,加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执法单位有效履行职责。按照“四基四化”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执法站所建设,加强数字化系统建设,以满足新形势下执法需求,提升完善执法流程,简化办理过程,减轻行政相对人负担。同时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业务培训、技能提升、执法监督等工作,并定期组织考核,确保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打造一支基层执法铁军。
(四)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构建法治市场环境
建立完善交通运输信用制度体系,把握当前行业监管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在行业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加强信用评价应用,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深入推进“信用交通市(县)”建设,积极探索与邻近的“信用交通市”建立跨地区、跨领域、跨部门的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模式,推进联合奖惩,实现更大范围内的行业监管协同。
(五)健全完善沟通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抓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实现办结率和面复率100%;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规范应诉管理,提高应诉水平;不断建立健全事前预防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维护交通运输领域和谐稳定大局。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