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072/2025-00377 组配分类: 服务指南及流程图
  • 成文日期: 2025-06-12 发布日期: 2025-06-1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 标题: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2025年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与执法流程图
  • 发文字号: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2025年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与执法流程图
信息来源: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项。

二、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三、实施部门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四、办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条件。

五、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审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决定(依法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六、办理期限

20日。

七、行政执法决定送达

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当事人。

八、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

(二)义务: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九、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

部门名称:济南市人民政府

部门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联系电话:0531-68967465、68967466

(二)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联系电话:0531-81691000(历下区人民法院)、0531-85964813(天桥区人民法院)、0531-81171234(济阳区人民法院)、0531-84860128(商河县人民法院)

十、监督方式

电话:0531-62356039

十一、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点: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事务区B14-B17窗口

(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三)办公电话:

水路运输:0531-62356296

公路业务:0531-62356718

道路运输:0531-62356103

客运业务:0531-62356101

十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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