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072/2025-00377 组配分类: 服务指南及流程图
- 成文日期: 2025-06-12 发布日期: 2025-06-1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 标题: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2025年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与执法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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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项。
二、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三、实施部门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四、办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条件。
五、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审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决定(依法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六、办理期限
20日。
七、行政执法决定送达
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当事人。
八、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
(二)义务: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九、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
部门名称:济南市人民政府
部门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联系电话:0531-68967465、68967466
(二)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联系电话:0531-81691000(历下区人民法院)、0531-85964813(天桥区人民法院)、0531-81171234(济阳区人民法院)、0531-84860128(商河县人民法院)
十、监督方式
电话:0531-62356039
十一、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点: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事务区B14-B17窗口
(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三)办公电话:
水路运输:0531-62356296
公路业务:0531-62356718
道路运输:0531-62356103
客运业务:0531-62356101
十二、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