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SG13201804040221 |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 | 2018DLSG12Z0314 |
项目名称: | 济南市凤岐路道路建设工程综合管廊附属工程施工 | ||
工程地点: | 南起经十东路,北至飞跃大道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工程总承包-施工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6500万元 | 合同估算价: | 6500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4510米 |
计划文号: | 济发改投资【2017】502号文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单位: |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孙恒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1-62356558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孙恒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1-62356558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王凤英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 15508608773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凤英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手机): | 15508608773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房地产产权人: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济南市凤岐路道路建设工程综合管廊附属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 2.建设地点:济南市历城区,南起经十东路,北至飞跃大道 项目规模:本项目一标段造价约3650万元,二标段造价约2850万元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该项目共分为 2 个标段,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 ||||||||||
| ||||||||||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其中:一标段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二标段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扬尘治理不良记录;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专职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4年至2016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04月04日至2018年04月04日止(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04月04日至2018年04月04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招标范围 | ||||||||||
相应标段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 ||||||||||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 ||||||||||
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数量每标段不超过 12 家时,全部参加投标;每标段合格申请人数量超过 12 家时,采用“抽取”的方法确定 9 家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另行通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 ||||||||||
六、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05日至2018年04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B区5楼报名窗口报名(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扬尘治理不良记录承诺(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5)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可仅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企业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7)企业信誉自查承诺。 注:资质证书副本、财务状况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只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
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类信息发布(http://202.110.200.94:8066/webztb/MoreNews_GG.aspx?areacode=01)”查找本项目进行信息填报。投标单位通过招标公告页面下方的“报名信息填报”按钮,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及时确认报名信息确认结果。 | ||||||||||
七、投标文件的提交 |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八、其他 | ||||||||||
1.评标时,信用评价得分按照《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布的信用综合得分进行折算。 未纳入“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济南建设网-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http://221.214.107.16:8005/jncxpj/admin/login)”完成基本信用信息注册,其信用评价得分按60分进行折算;未注册的其信用评价不得分。 2.本次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 ||||||||||
公告时间:2018年4月5日 - 2018年4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