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SG13201810310206 |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 | 2018DLSG12Z0334 |
项目名称: | 济南市凤岐路道路建设工程人行天桥施工 | ||
工程地点: | 济南市历城区,南起经十东路,北至飞跃大道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工程总承包-施工 | ||
计划批文总投资额: | 1000万元 | 合同估算价: | 1000万元 |
结构形式: | 钢结构 | 工程规模: | 1座 |
计划文号: | 济发改投资【2017】502号文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单位: |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孙恒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1-62356558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孙恒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1-62356558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陈继文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 15508608773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继文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手机): | 15508608773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房地产产权人: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济南市凤岐路道路建设工程人行天桥施工 建设单位: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 2.建设地点:济南市历城区,南起经十东路,北至飞跃大道 项目规模:本项目造价约1000万元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该项目共1个标段。 6.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人行天桥工程施工,钢制人行天桥1座。(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证书,具备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扬尘治理不良记录,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注册;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2015年度至2017年度)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企业自2015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日止(3年),承担过1个人行天桥项目(单座桥梁金额在700万元以上,以项目竣工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 |
三、招标范围 | |
图纸范围内的人行天桥工程施工,钢制人行天桥1座(含3部直梯及3部步梯)。(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 |
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超过12家时,全部参加投标;合格投标人数量超过12家时,采用抽取的方法确定9家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另行通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 |
六、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02日至2018年11月0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B区5楼报名窗口报名(节假日接受报名:报名地点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2-3-18层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1) 营业执照副本(若不是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扬尘治理不良记录承诺(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 (5) 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可仅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 企业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7) 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及“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8) 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提供); 注:资质证书、财务状况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只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
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类信息发布(http://202.110.200.94:8066/webztb/MoreNews_GG.aspx?areacode=01)”查找本项目进行信息填报。投标单位通过招标公告页面下方的“报名信息填报”按钮,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及时确认报名信息确认结果。 | |
七、投标文件的提交 |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八、其他 | |
1.评标时,信用评价得分按照《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布的信用综合得分进行折算。 未纳入“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济南建设网-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http://221.214.107.16:8005/jncxpj/admin/login)”完成基本信用信息注册,其信用评价得分按60分进行折算;未注册的其信用评价不得分。 2.本次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 |
公告时间:2018年11月2日 - 2018年11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