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072/2026-61953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6-07-28 发布日期: 2026-07-2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项目设站收费批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项目设站收费批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信息来源: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关于风险评估的有关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实施单位或者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其他单位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判决策草案的风险可控性,并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现将本决策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决策名称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项目设站收费的批复

二、决策概况

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是《山东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3-2035年)》“12811”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中“射十一线”的重要组成。项目起自齐河县表白寺镇赵席村西南的表白寺枢纽,途径济南市天桥区、起步区、德州市齐河县、临邑县、陵城区和宁津县,终点位于宁津县保店镇,与G339连接。路线全长94.798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本决策设置收费站7处,名称分别为:表白寺北、太平西、临盘、郑家寨、神头、前孙、宁津西。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象范围

决策范围内的相关利益群体、基层政府及基层组织。

2.主要事项

相关利益群体对决策所持态度、意见、建议以及决策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类负面影响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交相关意见。

五、公示周期

2026年7月28日至8月5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31-68939982

邮箱:sdyyjzq@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