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072/2018-00075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18-11-23 发布日期: 2018-11-2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公路管理局业务范围清单
济南市公路管理局业务范围清单
信息来源: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事业单位(公章):济南市公路管理局
填报日期:2018年11月20日
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拟定全市公路发展规划、编制,编报年度公路基建计划,承担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及设计、监理,负责公路养护、路政管理、通行费征收等工作,负责农村公路监督指导工作。
序号事项子事项主要内容实施依据实施期限
1公路发展规划干线公路路网规划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研究提出我市高速公路路网中长期发展建议规划和普通国省道建议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长期
2公路建设项目
    前期工作
普通国省道项目前期工作负责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立项工作;负责组织普通国省道养护大中修项目建设方案编报工作。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省道养护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0〕105号)
长期
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市级组织的公路招商项目,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省统一组织的招商项目,配合做项目前期论证、立项核准等工作。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加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3号)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操作指南》的通知(交办财审〔2017〕173号)
长期
3公路计划统计普通国省道公路计划工作公路新改建大中修项目、通行费收支建议计划编报和上级计划分解下达,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提出调整建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省道养护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0〕105号)
长期
普通国省道公路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行业统计管理工作并指导县(区)公路局统计工作;负责承担行业统计运营分析、预测、资料整理;负责公路基础信息库的维护及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普通国省道交通量调查管理工作并检查、指导县(区)公路局交通量调查工作。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交环发〔2008〕498号)
    3.《交通运输统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长期
4招商引资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负责除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以外的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工作。1.关于修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3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加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3号)
长期
5普通国省道
    建设管理
新改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负责新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代建、施工、监理单位招标文件的审查及报审、招标、签订合同协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4.《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5.《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长期
新改建工程项目设计管理负责组织新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负责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报批,并负责协助主管部门组织审查。依法依规办理设计文件双院制审查、安全性评价、防洪评价、涉路、涉铁等许可性评价。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长期
新改建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管理负责对新改建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备案、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初审、报批;负责对新改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环保、进度、费用等事项履约情况进行管理;负责开展新改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机构及监理、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初评。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5.《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6.《关于印发济南市大气污染治理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济厅字〔2016〕47号)
    7.《关于印发济南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济政办字〔2017〕1号)
    8.《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9〕731号)
    9.《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
    10.《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13〕636号)
    11.《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
    12.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
长期
5普通国省道
    建设管理
新改建工程项目验收负责组织档案预验收,交工项目工程质量检测;负责组织新改建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协助完成新改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相关工作;依据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协助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前工程质量检测和鉴定;协助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和审计工作。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4.《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长期
新改建工程项目后评价协助主管部门对纳入交通运输部后评价管理的项目,收集、保存相关信息和档案资料。1.《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2.《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管理办法》
长期
6普通国省道
    养护管理
养护工程招标养护大中修、场站、安保、危桥改造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项目管理招标及合同签署工作。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
    3.《山东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单位管理办法》(鲁路养〔2010〕28号)
    4.《山东省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鲁交工〔2009〕7号)          
长期
养护工程设计管理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报批;设计变更的审查批复。
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履行项目业主职责,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等手续,组织履约检查和相关检查考核,按合同完成项目的质量、进度、资金目标。
养护工程验收依据交竣工验收办法组织交竣工验收;配合审计部门工程审计。
日常养护管理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管理、国省道服务区管理、养护机械设备管理、战备公路和防汛等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养护业务培训。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
    3.《山东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单位管理办法》(鲁路养〔2010〕28号)
    4.《山东省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鲁交工〔2009〕7号)          
长期
监督指导小修工程实施,推广养护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7公路国有资产资源
    有偿使用收入收取
公路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收取监督指导对临时占用公路路面、临时占用公路用地、建设占用公路用地(穿越、跨越公路)、占用绿化用地、新增设平交路口、桥梁附设电缆(管线)、设置非公路标志、租赁高速公路通讯管线、非经营性公路空间广告权出租出让等各类公路国有资源、资产,收取公路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山东省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1号)
    2.山东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鲁财综〔2010〕101号)
    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合并和取消部分交通运输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交财〔2013〕87号)
长期
8普通国省道
    通行费征收管理
政府还贷公路征收工作负责对普通国省道收费站贯彻、执行上级通行费征收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普通国省道收费站开展文明服务、便民活动和日常业务工作进行管理和督导。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长期
3.《关于规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交财〔2017〕38号)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负责济南域内各收费站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车辆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8号)长期
9普通国省道
    安全应急管理
公路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负责监督落实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长期
在公路工程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载明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信用情况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等要求。确定保障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长期
对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依法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按规定组织风险评估和安全生产检查。
9普通国省道
    安全应急管理
公路通行条件方面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指导、检查各县区公路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长期
监督、指导、检查各县区公路管理部门做好公路保护工作,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监督指导各县区公路管理部门定期检查公路设施,保持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长期
公路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指导各县区公路管理部门加强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315号)长期
监督公路危桥、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治理。《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293号)长期
公路应急管理监督指导各县区公路管理部门做好普通国省道公路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主要包括公路设施应急抢修、雨雪等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的公路安全通行保障。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2.《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政发〔2016〕13号)
长期
10普通国省道
    路网运行管理
路网运行监测调度工作负责对全市路网运行状态、重要设施安全状态和公路重点路段气象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对动态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送。1.《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暂行技术要求》(交通部2012年第3号公告)
    2.《全国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09〕713号)
长期
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工作负责按计划组织信息化项目建设;负责信息化系统的管理、维护,保障系统正常运行。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省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7号)
    2.国家发改委、交通部《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促进智能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发改基础〔2016〕1681号)
长期
11高速公路建设
    推进协调工作
协调推进市域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推进落实耕地占补指标、征地拆迁、管线迁移、征地补偿安置、取(弃)土场及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基本农田补划、压覆矿产协调、建设环境维护等工作,促进高速公路建设顺利推进。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加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3号)长期
12路政管理行政处罚对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3.《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
    4.《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
长期
对擅自修建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跨越公路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3.《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
    4.《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
长期
对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3.《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
长期
对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擅自行驶公路的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
长期
对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违法超限行驶的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长期
对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3.《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                     
长期
对造成公路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                     
长期
对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长期
对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长期
12路政管理行政处罚对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的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
长期
对擅自在公路上增设、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3.《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
长期
对违法利用公路桥梁、隧道、涵洞的处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长期
对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的处罚。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2.《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
长期
对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处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长期
对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处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长期
对擅自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行为的处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长期
对擅自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处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长期
对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处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长期
对养护作业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处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长期
12路政管理行政处罚对穿越公路修建公路桥梁未设置必要的检修通道或者修建穿(跨)越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区的设施的处罚。《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长期
对未按照要求施工或者未落实施工安全交通保障措施的建设的处罚。《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长期
对擅自在公路和桥梁两端设置限高、限宽设施的处罚。《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长期
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3.《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
长期
对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处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长期
对擅自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标桩、界桩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长期
对违反超限车辆通行证管理或规范装载证明的处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长期
对违反超限检测的处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长期
对货物运输车辆强行冲卡或者不按照要求驶入指定地点接受检测而逃避检查的处罚。 《山东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长期
对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的(车货总重超限)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3.《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
    4.《路政管理规定》
    5.《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长期
12路政管理行政处罚对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的(几何尺寸超限)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3.《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
    4.《路政管理规定》
    5.《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长期
对伪造、变造、涂改、租借、转让规范装载证明的处罚。《山东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长期
对超限运输车辆的型号及装载等情况与签发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不一致的处罚。1.《山东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
    2.《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长期
对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处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长期
对货物运输车辆强行冲卡或者不按照要求驶入指定地点接受检测而逃避检查的处罚。《山东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长期
行政强制需要立即清除道路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行政强制法》长期
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扣留车辆;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   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现场调查处理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扣留车辆、工具。《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长期
12路政管理行政强制对未经许可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或者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长期
对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责令恢复原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长期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扣押的车辆和工具。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2.《行政强制法》
长期
违反《公路法》有关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长期
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现场调查处理的,可以扣留车辆、工具。《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长期
行政确认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发现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行为的,应当对损坏现场进行勘验、调查、收集证据,并及时制作责任认定书。《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长期
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进行疏浚作业的,应当符合公路桥梁安全要求,经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安全方可作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长期
编制城市、村镇规划涉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应当征求公路路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长期
涉路施工完毕,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是否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是否符合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要求进行验收。《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长期
12路政管理行政许可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长期
超过公路的限载、限高、限长标准的车辆行驶公路审批。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3.《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办法》
长期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许可审批。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长期
事中事后监管涉路工程建设许可事中事后监管。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3.《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
长期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事中事后监管。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3.《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
长期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事中事后监管。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3.《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
长期
路政巡查组织实施路政巡查,查处各种侵占、损坏路产及其他违反路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2号,2016年修订)长期
公共服务事项每年5月份为全国路政宣传月,大力开展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1.《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2号,2016年修订)
    2.《关于加强公路路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4〕106号)
长期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相关法律、政策和信息咨询。《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长期
13农村公路管理规划管理负责指导各县(区)农村公路规划工作;审核各县(区)县道路网规划调整方案,提出县道公路网规划调整的意见;做好各县(区)报送的乡道、村道规划的备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
    3.《济南市农村公路条例》
长期
建设管理负责对各县(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县道、大型以上桥梁、隧道建设项目完工后的验收工作。1.《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
    2.《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    
长期
养护管理负责对各县(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做好各县(区)农村公路养护发展规划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1.《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8〕13号)
长期
14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行政处罚对未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长期
公路项目施工许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一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鲁政字〔2017〕82号)长期
国省道新改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长期
县道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济南市农村公路条例》长期
设计审查县道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济南市农村公路条例》长期
资质审查交通行业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交通行业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工作的通知》(鲁交建管〔2016〕18号)长期
14公路建设市场监管信用评价国省道新改建、大中修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单位的信用评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鲁交建管〔2010〕36号)长期
建设市场平台信息核查基本信息、人员、资质、业绩等的修改、完善的原件核查。《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鲁交建管〔2010〕36号)长期
监督检查建设市场监督检查。《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长期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审查除跨设区的市以外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审查1.《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2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3.《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4.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
长期
造价监督高速公路工程造价监督。1.《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20号)
    2.《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
    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交建管〔2015〕105号)
长期
信用联合惩戒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活动。《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长期
15交通扶贫工作落实交通扶贫政策贫困村公路建设。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8〕13号)至2020年
举办单位审核意见               经审核,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可以公开。
                 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章)


2018年     月     日
事业单位联系人:张蕊
          联系电话:62356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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