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和工法研发应用,赋能全市交通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依据《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鲁建质监字〔2024〕1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济南市交通工程建设工法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工法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法规、政策和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满足节约资源、低碳环保、绿色建造、智慧建造等高质量发展要求。工法评价遵循“自愿申报、择优遴选、公平公正”原则。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1.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建筑业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参评工法开发依托工程项目在济南市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均可自愿申报。申报主体信用应符合《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见附件1)有关规定要求。
2.每项工法由一家企业独立申报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申报的,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主要完成人不超过7人。主要完成人应排序,且人员社保缴纳单位必须与申报主体一致。
(二)申报类别
济南市交通工程建设工法分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交通工程类两类,涵盖技术质量、施工安全两个方向。
每项工法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申报。多类别重复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条件
1.已公布为企业级工法;
2.工法的关键性技术达到省内先进及以上水平,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和节约资源、环境保护等要求;
3.工法已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技术质量效果明显、安全可靠,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4.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包括前言、适用范围、特点、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应用实例等;
5.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的有效期内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法雷同;
6.关键技术及专利权属清晰,无争议、无纠纷;
7.不得采用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产品,或使用已列入国家、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目录的技术、产品。涉密工程不得申报。
(四)申报数量
1.特级资质企业不超过30项,一级资质企业不超过10项,其他资质企业不超过3项;
2.工法关键技术获得国家和省(市)科学技术政府奖励或登记备案的社会科技奖励(见附件2)可破格申报,不受数量限制。
三、申报流程
请有申报需求且满足申报条件的单位,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济南市交通工程建设工法申报材料(附件3、4)电子版(PDF版和Word版)发送至下列指定邮箱。
(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
联系人: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处杨琦琳,0531-62356575;济南市城市交通学会孙杰13706401377,房立红13105316260,办公电话0531-85829967;邮箱:jnsjtxh@163.com。
(二)交通工程类
联系人: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公路处刘鲁清,0531-62356599;济南公路学会王丽丽,88909677、15069005977;邮箱:jnglxh@163.com。
附件: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