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072/2026-62031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6-09-30 发布日期: 2026-09-3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结果延期人员的公示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结果延期人员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细则》(鲁交城市〔2022〕33号)第十六条规定:“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结果自公布之日起,3年内有效。安全考核合格结果有效期到期前3个月内,相关人员可以向属地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属地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对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核实。不存在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到行政处罚或导致发生运输安全事故等情形的,安全考核合格结果有效期应当予以延期3年。属地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应通过网站等渠道公布延期结果。”
2023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近期,我局受理了相关人员延期申请,并对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进行了核实。经审核,韩猛等243名人员符合安全考核合格结果延期条件,我局同意其安全考核合格结果有效期延期3年。现将延期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2023年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结果延期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