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0072/2023-00369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07-28 发布日期: 2023-07-2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 标题: 简明问答:关于《2023年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政策解读
- 发文字号:
2023年7月24日,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印发了《2023年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问:《要点》印发的背景是什么?
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决策部署,按照“1+373”工作思路,以坚定的思想意志,饱满的精神状态,一流的工作标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廉洁勤政,团结奋斗,推动全市交通运输事业现代化发展。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监督保障等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同时,加强总结反思,找准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对照标准、对标先进,力争变公开为常态、变短板为优势,为当好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开路先锋提供坚实的保障。
问:《要点》印发的决策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
5.《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8号)
6.《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政办发〔2023〕8号)
问:《要点》印发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务公开是履行政府职能、紧密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和方式,是打造公开透明、人民满意交通的主阵地。《要点》印发的主要目的:一是明确2023年交通运输领域政务公开内容和标准,围绕重点领域、行政决策、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组织保障等内容,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切实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更好发挥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服务、促发展的作用;二是充分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挖掘特色优势资源,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及媒体资源,树典型、立标杆,打造具有交通运输特色的政务公开品牌;三是进一步增强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意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
问:《要点》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以公开展现交通运输工作特色
围绕交通运输系统“项目突破年”重点工作任务、重要决策部署、重大工程项目、惠企政策、行业监管、公共交通企业等重点领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充分挖掘特色优势资源,打造交通运输政务公开品牌。
以公开推动行政决策透明
推进行政决策意见征集、结果反馈等全流程信息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为行政决策提供必要的群众基础和依据支撑。建立常态化政策评估机制,采取政府开放日、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监测、网络问政等方式开展重要政策的常态化效果评价。
以公开回应群众关切
高质量解读政策文件。明确解读范围,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制发的影响公众权益的政策性文件均要进行解读;综合运用文字、图片、视频、互动直播、简明问答、现场演示等方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交通运输政策入脑入心。建立完善的舆情应对体系。加强对重大政策的社会效果和舆情风险评估,加强政务舆情监测研判,确保及时发现、办理和回应政务舆情热点。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答复规范,及时高效回应群众的关心关注。
以公开强化监督保障
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以数字化赋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推进机制建设,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学习培训,全面、专业、创新性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问:今年的《要点》跟去年的相比,有哪些创新性?
2023年印发的《要点》更侧重于互动性,不论是从政策的常态化评价上,还是政策文件的解读上,都更加立足于满足群众的需求,适应群众的方式,将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与群众联系在一起,搭建互动的平台,构建全民参与、协同发展的格局。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具体联系人:陈旭宁
咨询电话:0531-62356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