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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关于《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发布日期:2023-04-17  16:46 浏览次数: 574次 字体:[ ]

2023年3月2日至3月31日,市交通运输局在济南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征求《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意见。意见征求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1124条。意见内容主要涉及影响运营秩序的行为、影响安全的行为、乘坐地铁携带物品、处罚条款等。经过对意见建议的认真研究,共采纳意见9条,未采纳5条,其他意见1110条。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采纳意见及说明

(一)关于禁止外放声音、在车厢内进食等行为的意见

相关意见均已采纳。《条例》中已规定在列车内禁止大声喧哗、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和在列车车厢内进食。并有相关处罚规定。

(二)关于加强无人机黑飞等处罚措施及投诉机制的意见

该条意见已采纳,《条例》已规定禁止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升放无人机,且有处罚条款。关于投诉机制,由于目前已有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这一成熟渠道,故不在《条例》中赘述。

(三)关于对首次或危害性不大的行为应以教育为主不应直接纳入征信的意见

该条意见已采纳,相关内容已删除。

(四)关于允许手持滑板(不在车站内滑行)的意见

该条意见已采纳,《条例》对于滑板只禁止使用,未禁止携带。

二、未采纳意见及说明

(一)关于延迟违规者的老龄免费乘车的时间的意见

该条意见未采纳。《条例》对违规的个人已规定罚款手段,意见所述措施没有相关依据。

(二)关于车厢内可食用无气味影响的食物的意见

相关意见未采纳。气味的判定因人而异,没有判定标准,基于综合考虑,为维护地铁运营环境和秩序,乘客不得在列车车厢内进食。

(三)关于明确列举不能进站的动物名称的意见

相关意见未采纳,因为具体动物名称难以穷尽罗列,按原文表述更能保障乘客乘车环境和运营安全。

三、其他意见及说明

(一)关于地铁线路具体规划的意见

《条例》为地方性法规,不涉及地铁线路规划的具体内容。对于市民反映迫切的领秀城片区、市中区、郭董片区、雪山片区等的轨道交通线路,将在轨道交通二期规划建设和三期规划申报时优先考虑。

(二)关于军队非现役文职人员、直系军属、献血多的市民纳入免费乘车范围,和取消老年免费乘车的意见

《条例》未涉及具体优惠政策内容。对于优惠政策将在今后工作中继续研究,若有调整,济南地铁将会根据政策调整及时更改。

(三)其他

《条例》未涉及关于中期评估征求意见、站点设置、预留出入口、房屋征拆等的意见,市交通运输局会将意见反映至相关部门(单位)另行研究。

以上意见建议已反馈市司法局,目前市司法局已在济南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征求《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5月12日。(http://www.jinan.gov.cn/art/2023/4/12/art_112948_523.html)

感谢市民对于轨道交通的关注与支持,市交通运输局将会同相关单位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各项工作,满足城市发展和市民出行需求。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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